父母也該尊重孩子的權益
發布時間:201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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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父母認為自己做什么都是為了孩子好,殊不知某些行為侵犯了孩子的權益,下面是一些現實生活中最常見的父母對孩子的侵權行為,讓我們來看一下:
1.家庭暴力
父母濫用打罵等方式管教孩子,給孩子身心造成嚴重創傷的暴力事件。
2.意外事故
由于父母對孩子保護不力或引導不當,造成孩子發生重大的人身傷亡的事件。父母作為孩子的監護人,要有強烈的保護孩子安全的意識。由于一些父母缺乏安全意識或忽視對孩子進行自我保護能力的培養,導致了許多悲劇的發生,諸如溺水、觸電、火災、燙傷、拐騙、失蹤等。
3.精神虐待
父母采取諷刺、挖苦、辱罵和威脅等方式管教孩子。長期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孩子的人格將會被扭曲而畸形發展,精神受到嚴重的摧殘。精神虐待直接傷害孩子脆弱的心靈,是孩子患精神疾病的誘因。
4.過度保護
父母將孩子的日常事情全部包辦代替。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確立發展權為兒童的三項基本權利之一。父母事無巨細地關照、保護孩子,限制了孩子能力的發展,從而使孩子的發展權受到了侵害。
5.侵犯隱私
父母在家庭教育中以各種方式侵犯兒童的隱私權。如孩子的信件被父母私自拆開,書包和口袋被搜查,抽屜的鎖被撬開,日記被偷看,行為被跟蹤,電話內容被追問等。有的父母甚至公開孩子的智商,這些做法不僅極大地傷害了孩子的人格和尊嚴,而且也導致了親子關系的惡化,大大降低了父母的威信,加深了兩代人之間的隔閡。
6.限制言論
父母限制孩子的言論自由,不準孩子發表與自己不一致的意見,在涉及孩子切身利益等重大事情上,也往往是父母說了算。
那么,父母怎樣才能做到不侵犯孩子的合法權益呢?
1.理順親子關系
家庭中所有成員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這是維護兒童權益的根本保證。父母要把孩子當成有思想、有感情、有合法權益的活生生的人來看待,建立新型的家庭親子關系,尊重孩子的人權。
2.自覺學習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為了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我國在已頒布的許多法律中都對兒童權益的范圍及保護作了明確的規定。父母要學習《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條文,做到學法、懂法、守法,真正承擔起監護人的職責。
3.培養孩子自我維權的意識與能力
要培養孩子的維權意識,使他們知道自己有哪些基本權益及怎樣維護。孩子的維權意識及能力的提高,對侵權者無疑是設置了一道障礙,將減少家庭侵權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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